当前位置:首 页 >> 新闻资讯 >> 国务院: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

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天(9日)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,决定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,围绕推进简政放权,通过相关法律修正案草案和行政法规修改决定。

会议指出,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,能够帮助企业和群众对冲经营和生活中的风险、增强安全感,激发社会创造创业动力,有利于增加就业、促进经济结构优化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,可以一举多得。会议强调,要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,一是促进保险与保障紧密衔接,支持符合资质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产业、参与健康服务业整合。二是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。三是通过保险推进产业升级。鼓励保险资金采取多种方式,支持新型城镇化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,支持股票、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。四是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。以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、食品安全、医疗责任等为重点,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。五是深化保险业改革开放。加快建设现代保险企业制度,推进保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。

      会议强调,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。会议决定,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,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(包括进口)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(含增程式)混合动力、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,免征车辆购置税。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公布车型目录。让更多人选择绿色出行,为可持续发展增添能量。

      会议通过了政府采购法、注册会计师法等5部法律修正案草案和国务院关于对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21部行政法规进行修改的决定草案,确定将法律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两个草案共修改了涉及审批项目取消、下放的67个条款,并完善了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职责。